
7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世健等2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世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其他26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7月26日,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召开案情通报会,通报王世健涉黑团伙案侦破过程,讲述涉黑头目王世健的“发迹”之路。
2018年8月,海口市公安局“扫黑办”经前期排查工作发现,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中地煤长昌煤矿地区存在以王世健为首的黑恶团伙犯罪的线索,海口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代号为“1008”专案组进行专案专办。同年11月17日,专案组组织100余名警力对王世健黑社会组织团伙开展集中统一收网,抓获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王世健,骨干王蕃立、王程、王蕃乾、王家,积极参加者王超、周克献、王蕃积、王世军、胡建发等27人。侦破聚众斗殴、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案件55起。缴获枪支1把,子弹641发,砍刀、棍棒一批,涉案车辆12台、挖掘机铲车3台、冻结资金60多万元,五层自建房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