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下午,海南高院对郭斌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南海网记者刘洋摄
4月29日,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的第1号涉黑案——郭斌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在海南高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起,郭斌开始纠集闲散人员混迹社会,实施违法行为。2013年,郭斌纠集被告人陈垂汉等多人与其他恶势力团伙斗殴,先后于2013年4月24日、5月15日实施了“陈有岛被故意伤害案”“5.15持枪故意伤害案”,上述两起暴力性犯罪,是郭斌为首的犯罪团伙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