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陈卓斌 通讯员朱怡榕 吴淑旭 澄迈警方12月11日通报一则警情:在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统一指挥,相关总队的支持及广东深圳警方、乐东县公安局的配合下,2018年12月4日至6日,澄迈公安机关负责侦办的“10.11”重大盗窃销赃团伙案在广东深圳、海南海口两地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破获案件216宗;缴获被盗手机38部、电脑2台、电动车5辆、现金1.7万元。 海南日报记者从警情通报会上获悉,案件的侦查始于一件工地盗窃案:2018年8月13日,澄迈县老城镇某工地5名工人因财物被盗而报警。澄迈警方到场勘察后发现,此案作案时间、作案手法等与之前发生在该县辖区内的30余宗系列案件高度相似,于是警方将近期发生的系列盗窃案件并案侦查。在对所有类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后,澄迈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涉盗窃、销赃等环节、全链条式的系列团伙盗窃案。 经过前期的侦查,澄迈警方发现此案系跨区域作案,且作案地点多发生在海口。10月11日,澄迈警方将该重大案情向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报告,请求支援。省公安厅随即决定成立“10.11”专案组,分成四个小组奔赴各地对此案开展侦查。 经过近3个月的细致侦查、抽丝剥茧,专案组终于掌握了该团伙的的人员信息、组织架构、犯罪轨迹、销赃渠道等关键证据,一个完整的盗窃销赃网络逐步浮出水面:一号盗窃团伙以邢某二为首,主要盗窃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二号盗窃团伙以何某远为首,主要盗窃电动车。电子设备主要销赃对象系以胡某伟为首的家族式销赃团伙。 12月3日晚上,收网时机成熟。在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统一指导下,专案组抽调了100余名精干警力兵分4路赴广东深圳、海南海口等地对犯罪嫌疑人活动场所、居住场所等实施对人对点布控。12月4日凌晨5点,收网时机成熟,海南、深圳两地行动组同时收网,抓获何某远等前期侦查对象21人,因警力不足、现场环境复杂等原因,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邢某二两度逃脱。专案组民警积极搜集线索,对邢某二的活动轨迹等进行全面侦查,于12月6日成功将邢某二抓获归案。至此,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目前,系列盗窃案件中的部分受害人未及时报案,给警方查证案件带来一定困难。澄迈警方呼吁,希望有遭遇类似盗窃案的受害人及时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及时跟澄迈警方联系并报案,以便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联系人:冯警官15008000927,王警官1828970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