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2月12日电 (洪坚鹏 宋研)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上午进行公开宣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分别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名获死刑的罪犯朱其义、王业全执行死刑。 据了解,罪犯朱其义(广西博白人)、王业全(海南澄迈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期间,先后在广东、海南等地贩卖、运输大量毒品氯胺酮(即“K粉”)。2014年10月,朱其义逃脱警方抓捕后继续实施犯罪。直至2015年2月6日,朱其义、王业全及其同案犯分别在琼州海峡客滚船、海口市被警方抓获。